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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结合”的内在逻辑、实现路径与文明意义

点击数:888 时间:2025-12-26 作者:重庆工商大学
“一与多”“事与理”“古与今”“中与西”“常与变”的辩证方法论体系;结合的结果是生成兼具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精神支撑;结合的文明意义则彰显于文化主体性重构、文明观革新、思想解放深化及人类文明新形态创造。“第二个结合”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

  摘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第二个结合”的前提在于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宇宙观、社会理想、价值伦理及思想品格层面的高度契合;结合的方式体现为处理“一与多”“事与理”“古与今”“中与西”“常与变”的辩证方法论体系;结合的结果是生成兼具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精神支撑;结合的文明意义则彰显于文化主体性重构、文明观革新、思想解放深化及人类文明新形态创造。“第二个结合”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关键路径,为破解现代性困境提供了中国方案。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交汇处,习近平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两个结合”尤其是“第二个结合”,绝非偶然的文化拼接,而是植根于文明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从历史维度审视,“第二个结合”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辩证发展过程。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李大钊便已注意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内在契合,他引用了《诗经·烝民》中的“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指出“东洋文明既衰颓于静止之中,而西洋文明又疲命于物质之下,为救世界之危机,非有第三新文明之崛起,不足以渡此危崖”,这种将传统政治哲学与现代革命理论相贯通的理论自觉,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文化结合的历史进程。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对“实事求是”的创造性诠释,将《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的治学理念升华为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逐步深化对传统文化价值的认识,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正式提出“第二个结合”,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第二个结合”超越了工具性结合的表层认知,将文化传统视为马克思主义创新发展的内在资源,赋予其文明发展的思想意义。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系统深入研究“第二个结合”的学理基础、方法论体系与文明意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第二个结合”的内在逻辑: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蕴的价值理念及思想品格的高度契合

  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不同,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马克思主义诞生于19世纪欧洲工业文明土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植根于五千年农耕文明,二者虽在时空背景与思维方式上存在差异,但在核心价值理念与思想品格层面具有高度契合性。这种契合性体现在马克思主义魂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在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上的价值理念及思想品格等方面。

  习近平指出:“知识有前人传承的知识,也有今人创造的知识。前人传承的知识积累了人们历史上对处理人、社会、自然三者关系的重要认知和经验,今人创造的知识形成了人们应对时代问题的智慧和探索。这两方面的知识对人类继往开来都十分重要。”诚如其言,马克思主义揭示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蕴的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关系之辨的求索大道相通。正如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中指出的,“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由此可见,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解以实现经济解放、人与社会的和解以实现政治解放、人与自己的和解以实现思想解放。

  1. 人与自然向度:从“天人合一”到辩证自然观的哲学贯通

  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层面,马克思主义坚持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这种马克思主义辩证自然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蕴的生态智慧高度契合。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这种将自然视为人类生命延伸的认知,与中华传统文化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宇宙观具有内在一致性。老子以“道”为终极法则的自然观,构建了主客交融的宇宙图景,而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理论形成哲学上的内在汇通。

  在实践伦理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理论,将传统农耕文明的生态经验升华为科学的生态辩证法,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辩证自然观与“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高度契合,它超越了传统生态观的经验性局限,是科学的生态世界观。习近平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中华传统生态智慧结合的理论结晶。这一理念既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中“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荀子•王制》)的生态保护思想,又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发展的理论,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辩证统一起来,实现了对资本逻辑主导的现代性生态危机的理论超越。

  2. 人与社会向度:从“天下为公”到人类解放的价值共振

  在社会理想建构层面,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与中华文化“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大同理想的契合,彰显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制高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种社会理想与“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社会形成价值共振。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着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实事求是、知行合一的哲学思想,执两用中、守中致和的思维方法,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倡导的这些思想理念与马克思主义为人类求解放的价值追求具有内在一致性。习近平指出:“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这一表述将马克思主义“为人类求解放”的崇高理想转化为具有文化亲和力的当代中国表达,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理想社会的高度契合。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中华传统文化中“和合共生”的治理智慧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共同体理论相互补充。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所揭示的中国社会结构特征,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指导下,发展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治理理念。中国历史上“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大一统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深度融合,塑造了“上下一条心、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治理优势,这一优势在“九州攸同,四隩既宅”的政治理想中萌芽,通过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实践的显著特征。

  3. 人与自身向度:从“修齐治平”到全面发展的伦理汇通

  在个人与自身、个人与社会的价值规范层面,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链条与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形成伦理上的贯通。《大学》开篇即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种将个人修养与社会治理相统一的伦理体系,与马克思主义“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等”的论述,共同指向人类精神世界的完善与提升。

  在处理人与自身的关系时,中国哲学侧重于人通过“心性”修养,实现人与自我心灵的合一,从而达到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和解。《中庸》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从“未发”和“已发”两个方面论述人的情感要求,彰显了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和解,中和的境界代表了至高的道德境界;《论语•学而》中讲:“吾日三省吾身,与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道家主张顺应自然,通过“无为”达到“无不为”的境界;佛家则强调内心的觉悟和超脱,主张“明心见性”;王阳明认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阳明先生集要》),将知识与实践、功夫与本体融为一体。只有在“事”上不断地磨炼,才能使本心的“良知良能”见诸客观实际,实现良知的推广和扩充。这不仅指道德的实践,更是主客观世界统一的实践功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这些思想理念和价值追求鲜明体现了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统一与和解。习近平指出:“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从价值坐标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胞物与”的宇宙情怀,与马克思主义“为人类求解放”的崇高理想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实现深度融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法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准则相互呼应;“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人格理想,在马克思主义的淬炼下,升华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使命担当,形成了兼具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的道德体系。

  4. 思想品格向度:开放包容的文明基因与理论特质

  中华文化坚持“相反相成”“互斥者互补”的辩证思维方法,主张“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思想理念,形成了开放包容的文化传统和理论特质。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突出的创新性、突出的统一性、突出的包容性、突出的和平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本质上是开放的、发展的,这与中华文化“包容性”的精神特质相契合。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这种批判性与革命性的理论品格,使其能够不断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蕴含的开放、包容特性,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创造性转化”,而非简单的“文化嫁接”。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文化在开放品格上的契合,为二者的有机结合提供了思想文化层面的内在驱动力。

  二、“第二个结合”的路径:有效推进“第二个结合”需要处理好五种关系

  新时代有效推进“第二个结合”,需要正确处理五对辩证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处理好这五大关系就是实现“第二个结合”的基本路径,也构成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方法论框架。

  1. “一与多”:一元指导与文化多样性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是人类思想史上的壮丽日出,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人类解放道路以及文化产生、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历史逻辑和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奋斗史证明,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就会丧失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制并存的时代,尤其在当前所面临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交织的新时代,文化之争、意识形态之争不是简单的思想之争、观念之争,而是道路之争、方向之争和命运之争。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并非否定文化多样性,而是遵循“一元引领、多元发展”的辩证原则,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也契合中华文化发展规律。在此基础上,一元指导与文化多样性的统一,本质上是国家文化安全与文化创新活力的平衡。任何国家都需要主流意识形态来维系社会共识,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价值观渗透实现意识形态一元化,而中国则通过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文化自觉,实现了意识形态引领与文化多样性的有机统一。这种统一不是静态的平衡,而是动态的协调。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统一,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完整体系,既避免了意识形态碎片化,又保持了文化创造的活力。

  2. “事与理”:实践与理论的互构生成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源于实践并反作用于实践。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事”中求“理”,实现了从实践到理论的逻辑跃升。

  从认识论的维度来看,中国哲学的“道器之辨”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认识论共同构成了“事”与“理”辩证关系的理论基础。王夫之在《周易外传》中提出“无其器则无其道”,强调“道”不能脱离“器”而存在,这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高度契合。当前部分学者在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时存在的“去中国化”倾向,本质上是割裂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陷入了教条主义误区。正如习近平指出,“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东施效颦,热衷于‘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那一套,绝对是没有前途的”。

  从思维方法来看,“事”与“理”的辩证统一,体现了归纳与演绎的辩证结合。中华传统文化内蕴的“穷理尽性”的认知方法,强调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认知达到对普遍规律的把握,这与马克思主义“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认识阶段论共同构成了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体系。在当代中国,这种方法论表现为“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毛泽东强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习近平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都是“事”与“理”辩证统一的实践应用,确保了理论创新始终扎根于中国大地和中国实践。

  3. “古与今”:传统继承与现代转化的辩证统一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深厚基础。习近平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华文化对维护国家统一、培育民族精神发挥了关键作用;从现实实践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大同”“民本”等思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文化滋养。然而,传统文化产生于传统社会,直接搬用无法解决当代问题。要实现“古为今用”,就必须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衔接。这种转化不是简单比附,而是基于时代需求对传统文化内涵的重新诠释,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冯友兰提出的“抽象继承法”为处理“古”与“今”的关系提供了重要启示——传统文化的具体形式会随时代变迁,但其蕴含的普遍价值可以传承发展。

  习近平指出:“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这种创新发展的思想理念确保了文化传承不是简单的复古,而是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继承。正确处理“古”与“今”的关系,要求我们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的同时,以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文化载体而非桎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源头,但当代文化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的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的完整形态。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才说当代中国的文化自信,既包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更包括对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

  4. “中与西”: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辩证统一

  对待外来文化,必须克服“盲目排外”与“全盘吸收”的错误倾向。毛泽东曾形象地指出,外来文化如同食物,需要“分解为精华和糟粕两部分,然后排泄其糟粕,吸收其精华”。历史经验表明,玄奘取经后未将“唯识宗”本土化,成为其迅速衰落的重要原因;王明照搬苏联经验而脱离中国实际,险些葬送革命事业。这些教训印证了一个重要认识:外来文化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才能发挥作用。吸收外来文化的根本标准是“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方法上,需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一方面,要吸收借鉴西方哲学社会科学中的合理成分;另一方面,必须立足中国实践对其进行改造。

  从文化哲学维度看,“中”与“西”的辩证统一,本质上是文化主体性的建构过程。近代以来,中国文化面临“古今中西”的双重挑战,陷入“现代化=西方化”的认知误区。“第二个结合”打破了这种文化自卑,重构了中华文化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不是封闭的文化民族主义,而是建立在“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基础上的文化自信。如汤因比所言:“并且就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比世界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几亿民意,从政治文化上团结起来。”这种文化主体性使中国能够以平等姿态参与世界文明对话,如“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文化交流,不是文明的扩张或征服,而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实践,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文明观。

  5. “常与变”: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

  综合创新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方法论,由张岱年提出,经方克立发展为“马魂、中体、西用”论,但其在实践层面的操作路径长期未得明晰。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首次从实践维度明确了守正创新的方法: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整合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西方学术资源,提炼新理论、概括新实践。习近平关于守正创新方法的重要论述突破了理论层面的抽象探讨,为文化发展创新提供了可操作的现实路径。

  “常”即守正,体现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华文化立场的坚守;“变”即创新,要求根据时代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发展。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综合创新,必须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践,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创新理论,实现了“常”与“变”的统一。

  “第二个结合”是在文化层面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了从“器物—制度”层面到“文化—价值”层面的深化。这种螺旋上升的发展过程,既保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本色,又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常”与“变”的辩证统一。

  概括地讲,有效推进“第二个结合”,推动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本质上是处理好“一与多”“事与理”“古与今”“中与西”“常与变”的辩证关系。这五大关系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一元指导为发展定向,“事”“理”互构奠定实践根基,“古”“今”转化提供文化滋养,“中”“西”融合拓展学术视野,“常”“变”统一指明创新路径。

  三、“第二个结合”的结果:经由结合造就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

  “第二个结合”的重要结果,在于造就了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习近平指出,“‘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这种反应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魂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相互成就,其结果是生成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文化新形态,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精神支撑与文明引领。

  “第二个结合”之所以能产生新的文化生命体,在于其实现了从“机械叠加”到“化学反应”的质变。这种化学反应的内在机制,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核心价值层面的深度融合与创造性转化。结合生成的新文化生命体,既非传统儒学的现代翻版,亦非马克思主义的异域移植,而是具有独特基因标识的文明新形态——它以唯物史观为骨架,以中华文化为血肉,在百年实践中生长出“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生命特质。从《实践论》对知行关系的重新诠释,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天下大同”的时代发展,新的文化生命体始终保持着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生长活力。

  真正的文化结合必然是辩证的扬弃过程,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呈现出“双向激活”的独特机制。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使传统文化中的进步因子摆脱封建意识形态的束缚,获得现代性释放。王夫之“趋时更新”的历史观,在唯物史观的观照下,从王朝循环论的窠臼中挣脱,转化为“社会形态更替”的科学历史观;顾炎武“经世致用”的治学传统,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指引下,超越儒家士大夫的治国平天下理想,成为指导社会实践的方法论原则。延安时期的“整风运动”,正是通过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方法,使传统“自省”文化中的“见贤思齐”“反求诸己”,转化为无产阶级政党的自我批评武器,实现了文化基因的创造性转化。

  另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本土化的表达形式与思维载体。佛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表明,外来思想的生命力在于获得本土文化的“语言肉身”。李达在《社会学大纲》中,以宋明理学“理气之辨”的思维框架阐释唯物辩证法的“物质与意识”关系,使抽象的哲学概念获得中国知识界易于理解的表述方式;冯契在《智慧说三篇》中,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中国传统“知行之辨”相结合,提出“转识成智”的现代哲学命题,使认识论突破西方主客二分的框架,融入中国“天人合一”的思维传统。这种结合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稀释,而是通过文化融合的创造性转换,使其思想精髓获得更广泛的传播力与渗透力。

  四、“第二个结合”的意义:文明传承发展的中国方案与世界意义

  “第二个结合”的深远意义,在于其在文化主体性重构、文明观革新、思想解放深化及人类文明新形态创造等方面的突破性贡献,为解决人类文明发展面临的共同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世界历史意义。

  1. 文化主体性的重构:从他者镜像到自我确证的哲学突破

  “第二个结合”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认知误区,重构了中华文化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不是封闭的文化民族主义,而是建立在“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基础上的文化自信,是“文化自觉”理论的升华——通过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照,中华文化得以客观认识自身的历史价值与现代意义,实现了从以西方为参考系的“他者镜像”到以自身为价值主体的“自我确证”的哲学突破。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文化主体性的重构,就是中华文化通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中重新肯定自己的价值。中华文明通过与马克思主义结合完成现代性转化,这种结合不是文明的妥协,而是真理力量与文化主体性的辩证统一,是“道器合一”“体用不二”的哲学智慧在当代的创造性运用。从文化话语权看,主体性的重构使中国能够以平等姿态参与世界文明对话。从“师夷长技”到“自主创新”,从“中体西用”到“明体达用、体用贯通”,文化认知的深化使中国摆脱了“西方中心论”的桎梏,能够自信地阐释自己的发展道路。在学术领域,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建构,正是文化主体性增强的理论表现——它不再简单移植西方学术范式,而是基于中国实践、运用中国话语、解决中国问题,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体系。“中国式现代化”“人类文明新形态”等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不但是实践上的巨人,也是话语上的强者,实现了文化话语权的历史性突破。

  从大历史观来看,文化主体性的重构意味着中国人的精神上的独立自主,既认识到中华文化的独特价值,也承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既坚持文化发展的自主性,也保持开放包容的胸襟。习近平指出:“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文化自信就有了根本依托。”这种主体性为民族复兴提供了最深沉、最持久的精神力量。在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中华文化得以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既不盲目照搬西方模式,也不故步自封,而是以我为主、兼容并蓄,不断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发展。

  2. 文明观的革新:从文明冲突论到文明互鉴论的范式转换

  “第二个结合”催生了新的文明观,超越了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理论局限,形成了“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新范式。新时代文明观植根于中华文化“和而不同”的传统智慧,又通过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得到升华。相较而言,传统“华夷之辨”的文明观带有一定的封闭性,而文明互鉴观则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和中华文化的包容精神,形成了新型文明交往理念,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提供了文化支撑。

  文明互鉴创新论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而不同的智慧,《论语•子路》中所言,“君子和而不同”,《国语•郑语》中提到“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如此,人类社会的发展亦然。完全相同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永远产生不了新事物,这样的同一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因此,和谐不是无差别的同一,而是存在差异性的同一,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调和、取长补短,在对立中实现统一,是矛盾的特殊形态。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包含着万物之成、万物之美的前提条件都是“和”。《中庸》指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董仲舒亦言:“德莫大于和”,“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春秋繁露》)。可见,“和”是社会活动的重要准则。但在古代社会,“和”建立在等级制度上,用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因此儒家所追求的“和”是以“礼”为基础的。“和而不同”则主张在社会的多样性中追求和谐,尊重不同文化和群体的差异,在多样性中实现共存共荣。

  习近平文化思想吸纳了“和而不同”的思想精髓,对其进行了现代转化。“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这深刻揭示了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性,表达了中国关于文明对话、文明进步的鲜明立场。新时代,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引下,文化强国建设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在明德修身上焕发新风貌,在正本清源上展现新气象,中国声音、中国方案日益赢得世界的广泛倾听和认同不是靠穷兵黩武、对外扩张,而是靠和平发展以及和平发展背后的中华文化强大的感召力。新时代文明交流互鉴的实践打破了“文明优越论”的霸权叙事,证明文明多样性是人类进步的动力,而非冲突的根源。正如汤因比曾预言:“将来统一世界的大概不是西欧国家,也不是西欧化的国家,而是中国。”“突出的和平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特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处理国与国关系的最重要原则之一。不管什么时候,中国都不会称霸世界。因此,我们不认同汤因比“统一世界”的预言,但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这一预言的深层依据,正是中华文明“和合共生”的文明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结合所产生的文明吸引力。

  3. 思想解放的深化:从实践突围到文化自觉的历史飞跃

  “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思想解放,其深度和广度超越了前两次思想解放。延安整风打破了对共产国际的教条主义,真理标准大讨论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而“第二个结合”则从文化根基上打破了“西方中心论”,破解了“传统—现代”的二元对立,证明传统文化不是现代化的障碍,而是可以通过马克思主义的激活转化为现代文明资源。这种思想解放的哲学意义在于,它突破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用辩证思维看待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实现了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复古主义的双重超越。

  从思想史角度看,“第二个结合”的思想解放意义在于——既要反对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忽视传统文化当代价值的“文化虚无主义”,也要警惕脱离马克思主义指导、片面夸大传统文化作用的“文化复古主义”;既不是简单的“复古”,也不是盲目的“西化”,而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创造出兼具民族性与时代性的新文明。这一思想解放使中国人民在精神上从被动转为主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思想保证。

  4. 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超越资本逻辑的文明新图景

  从人类文明发展史看,“第二个结合”的深远意义在于创造了一种超越西方现代性的文明新形态。西方现代性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态危机、精神异化、社会分裂等深层矛盾,而“第二个结合”形成的文明形态,既吸收了现代文明的积极成果,又植根于中华文化的和谐智慧,为克服现代性困境提供了新路径。这种文明新形态的本质特征,是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与中华文明深厚底蕴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价值追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深度融合。

  在价值内核上,“第二个结合”超越了西方“个人主义”的局限,将中国传统文化中“集体主义”精神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理论相结合,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这种价值导向既避免了个人主义的思想倾向,又克服了中国传统“集体主义”的等级化局限,实现了个人与集体的辩证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这一论述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提供了理论基础,它与中国传统“天下为公”的价值理想相结合,形成了既尊重个人价值又强调集体利益的新型价值体系。

  在文明发展模式上,“第二个结合”在思想上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证明了文明发展的多样性。西方现代化模式将经济增长作为唯一目标,导致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中国式现代化则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了“第二个结合”形成的文明新形态的独特优势。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了人的发展的三个阶段,即“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和“自由个性”,文明新形态正是朝着“自由个性”的方向发展,既克服了“人的依赖关系”的局限,又避免了“物的依赖关系”的弊端,为人类文明发展开辟了新道路。

  (作者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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