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为什么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怎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认识。新征程上,我们应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一、充分认识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意义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着强大生命力的优秀思想理念、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等的总和。它关乎个人修身立德、社会和谐有序和民族精神传承,对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升公民道德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承载着中华伦理文化的基因,是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重要来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资源,为公民个体在家庭生活、职业发展、社会交往、个人修养等方面提供了丰富的道德指引和行为准则。弘扬好传统美德,有助于公民明辨是非、知荣明辱、心存敬畏,培养仁爱之心、诚信之德、责任之感、羞耻之心等基本道德品质。这些品质既是构成健全人格和高尚道德素养的核心要素,也是理解、认同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动力。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因此,只有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使其焕发持久生命力。
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给社会治理带来一些挑战。在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既要采取制度化的法治手段,也需要运用非制度化的德治力量。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便是德治力量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调解的办法解决。六尺巷体现了先人化解矛盾的历史智慧,要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场所,发挥好中华民族讲求礼让、以和为贵传统美德的作用,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当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真正融入社会矛盾调解和基层治理中时,就可以更好地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公共意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奠定坚实的道德和精神基础。
有利于筑牢民族精神根基,增强文化自信。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代代相承的优良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积淀着中华民族丰富的精神追求和实践智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经典文献确立哲学根基,经由家风家训、节日仪式、历史典故代际传递,形成民族集体记忆的核心载体。这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深烙印在民族文化的基因图谱中,成为其最核心的遗传密码,赋予个体“我们是谁”的身份认同,使个体在传统伦理坐标系中找到身份归属,确立文化主体地位。更为关键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现代性转化,在应对社会治理、伦理建设等现实挑战中,展现其动态发展的文化生命力。这种基于历史传承与现实实践的文化自信,既非文化本位主义的自我标榜,亦非虚妄的优越意识,而是植根于五千年道德实践积累的文明资源,从而构筑起民族复兴不可或缺的软实力根基。
二、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丰富内涵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丰富内涵,可以从道德责任、道德情感、道德义务、道德理想和道德实践等5个方面深入挖掘,既解析其在不同社会场域的制度化表达,更领悟其贯通古今的精神脉络与当代转化价值。
在道德责任方面,重视整体利益,强调责任奉献。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发展演化中,我们始终强调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重要性。先秦时期,我们的祖先就提出了“以公灭私”“公家之利,知无不为”“临患不忘国”的规范性要求,强调以公义战胜私欲,要求社会成员奉公尽忠、“致忠而公”,弘扬“天下为公,公而忘私”的思想。“公忠”之德的最高表现就是要胸怀天下,为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而无私奉献。“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等,这些都表现了胸怀天下的道德责任,强调个人对国家的深厚情感、忠诚与奉献精神,要求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统一。这些道德规范和价值理念既是我们治国理政经验的智慧结晶,也是新时代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重要思想来源。
在道德情感方面,推崇仁爱原则,注重以和为贵。推崇仁爱、崇尚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在道德情感方面的高尚品德。孔子将“仁”确立为最高道德原则,“仁者爱人”,其内涵由亲亲之爱推及“泛爱众”,体现了道德情感的普遍化潜能。孟子“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从人性论层面论证了仁爱的内在根基。从仁爱精神出发,古人强调社会和谐。“礼之用,和为贵”揭示了礼制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和谐。“和而不同”则辩证地指出和谐并非无差别同一,而是在尊重差异中寻求动态平衡。道家“天人合一”思想同样指向宇宙与社会的和谐理想。“仁”与“和”是相辅相成的,仁爱是达致和谐的情感基础与内在动力,和谐则是仁爱精神在社会关系层面的外在实现与理想状态。两者共同构成处理人际关系、群己关系乃至天人关系的核心伦理准则,也成为新时代倡导团结互助,建立友爱人际关系,追求和平共处,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思想来源。
在道德义务方面,规范人伦关系,注重义务承担。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非常重视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地位及其价值,强调个人必须根据规范的要求来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孟子明确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传统社会提供了基本的人伦关系框架。每一伦都规定了双方特定的道德义务,形成互惠性的角色伦理规范。“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孔子将家庭伦理(孝悌)视为实践“仁”德的基石。这种“亲亲”原则的优先性,体现了伦理实践由近及远、由家及国的扩展逻辑。在人伦网络中,个体首先被赋予的是与其身份角色相对应的道德义务,而非强调个体权利。这种基于身份角色的义务论导向,是传统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伦理保障,也是新时代涵育家庭美德、弘扬优良家风、营造良好道德环境的重要思想来源。
在道德理想方面,追求精神境界,向往理想人格。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主张在物质生活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应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作人生诸多需要中最高层次的需要。儒家“内圣外王”追求将个人道德完善与社会责任担当融为一体;“君子”以“喻于义”“坦荡荡”“成人之美”等为特质;“圣人”是至善至美的理想人格化身,代表道德修养的最高目标。孔子“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与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精神境界,彰显了超越物质困顿、追求精神内在满足的价值取向。这些也是新时代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自律自强个人品德、引领道德风尚的重要思想来源。
在道德实践方面,强调道德修养,注重道德践履。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大都认为,在修身养性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使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转换为自身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实践,通过切磋践履不断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形成完善的道德人格,正所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内修”功夫是成就德性的根本途径。传统伦理不仅强调“知”,更重视将德性外化为行动。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强调“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反对空谈道德。朱熹的“格物致知”最终也指向“力行”。在无人监督时保持谨慎,如“君子慎其独也”,克制私欲,如“克己复礼为仁”,体现了道德修养的高度自律性与内在超越性。这种持续不断的自我砥砺是成就理想人格的必由之路,也是新时代推动道德实践养成的重要思想来源。
三、积极推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发展
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努力使中华民族最优秀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
构建美德教育的协同机制。美德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应通过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协同育人,使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体人民精神生活、道德实践的鲜明标识。学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的重要场所。通过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校园文化活动等系统化的美德知识传授,提升学生知识修养和明辨善恶的能力,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社会是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场域。用好用足各地丰富的德育资源,抓好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采用仪式操演等形式,鼓励人们广泛参与其中。家庭是养成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起点。通过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帮助家庭成员从小树立正确道德观念,自觉树立良好家风,积极践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健全德法协同的保障体系。推动道德与法律的协同作用,是实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从伦理倡导向社会秩序转化的关键。德法协同保障体系的本质是法律与道德的共生演化,法律通过强制性规范为美德实践创设制度基础,美德则借助文化认同提升法律遵从效率。在法律层面,完成美德价值的系统性内化。通过专项立法固化核心美德要求,在司法裁判中援引传统伦理作为释法说理依据,使美德获得制度性保障。在政策层面,建立德治效能强化机制。将道德标尺嵌入行政监管体系,推动荣誉表彰与经济激励同行并举。在基层实践层面,推进规范融合创新。通过司法程序赋予乡规民约强制效力,建立公民道德档案并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实现德治与法治的功能互补。这些举措不仅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更有利于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创新传统美德的现代传播。在价值诠释方面,构建传统美德的现代性话语体系,在保持“仁爱”“诚信”“和合”等核心伦理精神的前提下,运用影视、数字艺术、交互游戏等媒介形式进行符号化转译,以此突破代际审美区隔。这个过程既要警惕历史虚无主义对价值本体的解构风险,又要规避文化保守主义导致的传播僵化。在技术赋能方面,数字媒介重构了美德教育的感知参与机制,借由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元宇宙场景构建、算法推荐系统等技术路径,可以实现从单向灌输到沉浸共情的传播范式转型,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价值传承提供符合数字文明特质的解决方案。
注重美德行为的实践养成。在家庭场域通过代际互助培育责任伦理,在职业空间借由行业准则形塑专业德性,在社区公共领域依托共享机制强化共同体意识,建构日常生活场域的伦理实践嵌入体系,并通过志愿服务、扶贫济困等结构化行动场域,促使参与者在利他实践中实现道德认知内化。同时,发挥仪式的教育功能,通过规范的成人礼、婚礼、祭祀礼等仪式活动,传递尊老爱幼、感恩责任、慎终追远等道德观念;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激发人们的道德情感和行动自觉。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融入日常、贴近生活,达到“日用而不觉”的效果,使孝亲敬长成为家庭的自然氛围,诚信敬业融入职业的本能反应,邻里互助化作社区的温暖底色。这既是个人德性养成的必由之路,更是构建和谐社会最坚实的伦理基石。
(作者系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扬州大学理论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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