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是警示教育的创新实践,其通过思想引导、党纪规范、法律约束、责任担当构建起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与责任体系,为以高质量警示教育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实践路径。
开展警示教育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025年5月19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对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出“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的目标要求。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高质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警示教育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贯的政治自觉
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也要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警示教育,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文化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
治党要义: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人格力量的本质要求。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既要具备强大的真理力量,还要展现强大的人格力量。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品格和优良作风。毛泽东同志在处置黄克功案件时指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是勇于自我革命的重要体现,是我们党淬炼强大人格力量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从而更好地守初心、担使命。
古镜今鉴:汲取中华文明廉政思想和智慧的文化自觉。警示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华文明在五千年发展进程中,积淀了内涵丰富、精辟深邃的廉政思想,留下了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西周时期,中国就有了德政主张,以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思想家在追问殷亡周兴中提出了“敬德保民”思想。春秋战国时期,鲁国大夫臧文仲对“禹、汤罪己”“桀、纣罪人”进行比较,提出统治者应完善自身来解决“其兴也悖(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性课题。警示教育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孔子主张“见不贤而内自省”强调反躬自省,孟子提出“死于安乐”警示懈怠之害,商鞅推行“刑用于将过”震慑犯罪,唐律践行“刑期无刑,辟以止辟”惩其未犯而防其未然……这些宝贵的廉政思想资源,为我们党运用历史智慧开展警示教育提供了文化滋养和历史镜鉴。
薪火相传:百年大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宝贵经验。加强警示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通过组织会议、干部培训、公审大会等形式,以学习、检讨、批评与自我批评、揭批审判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正廉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严厉惩治贪污腐败,果断处理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件,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声势。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始终通过报纸专栏、纪实文学、专题纪录片等形式揭露腐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为反腐倡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制度,形成以上率下正风反腐的强大势能。惩戒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历史表明,警示教育是百年大党始终焕发蓬勃生机的宝贵经验。
因时应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基础工程。行进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之一。具体而言,由风及腐、风腐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深刻把握由风及腐的内在规律,善用风腐交织的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二、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警示教育的重要论述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警示教育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为什么加强警示教育”“警示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怎样加强警示教育”等命题,是新时代加强警示教育的根本遵循。
一是坚持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这一重要论述凸显了警示教育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有利于让领导干部切身感受到党内决不容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深刻阐明了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
二是坚持相信群众、敞开大门。群众监督是最好的尺子。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我们加强舆论监督,注重对比宣传,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实践证明,集中教育活动必须打开大门、依靠群众,让群众来监督和评判,才能做到不虚不空不偏。”这一重要论述彰显了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深刻阐明了警示教育的价值取向。
三是坚持把警示教育融入党内教育。新时代开展的历次党内集中教育,都以思想教育打头,强调做好警示教育。比如,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有效发挥警示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彰显了警示教育的地位作用。
四是坚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指出:“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警示教育的重要目的。
五是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不搞不教而诛,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化警示教育,加强自我改造,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些重要论述阐释了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
六是坚持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具体要求是抓紧、抓实、抓细。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把一些反面典型跌入违纪违法泥坑的教训给大家说说透,让大家引为镜鉴、自觉自律。”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学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警示教育的实践要求。
七是坚持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警示教育的有效路径。
八是坚持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正风反腐,人人有责,要当参与者,不当旁观者。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坚决抛弃‘看戏’心态,真正从别人身上汲取教训,把未病当作有病防,坚守底线、追求高标准,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这一重要论述抓住了警示教育的责任主体和“关键少数”,深刻阐明警示教育的组织保障。
三、坚持“以案四说”提升警示教育高质量开展质效
典型案例是党内教育的生动教材。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是警示教育的创新实践,其通过思想引导、党纪规范、法律约束、责任担当构建起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与责任体系,为以高质量警示教育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实践路径。
坚持以案说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道德是内心的“总开关”。坚持以案说德,就是通过案例揭示道德失范是违纪违法的起点,旨在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从思想根基和内在约束的层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其目标在于预防,是防止腐败的第一道屏障。开展以案说德,要总结反面典型案例背后党员干部失德失格的深刻教训,说清楚共产党人拥有人格力量才能取信于民、干事创业,说清楚“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强化宗旨意识,在崇德向善中坚定信仰信念、提高党性修养。
坚持以案说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好拒腐防变的“警戒线”。纪律是成文的道德。坚持以案说纪,就是通过案例警示违反党的各项纪律的严重后果,旨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行为规范和组织约束的层面守好拒腐防变的纪律底线。开展以案说纪,要着力聚焦整治违规吃喝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通过案例向党员干部说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将道德内化于心后,外化于行,明确行为的边界和禁区,守好不可穿越的纪律“警戒线”。
坚持以案说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架起拒腐防变的“高压线”。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坚持以案说法,就是通过案例剖析触犯法律的惨痛教训,强调法律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旨在引导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外部强制和国家约束的层面架起拒腐防变的“高压线”。开展以案说法,要着力聚焦小节失守导致的由风及腐问题、“权力出轨”引发的风腐一体问题、不良文化风俗等腐败土壤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违纪违法干部由破纪到破法的堕落轨迹,深刻阐明“违反国法必然违反党纪”的硬道理与“党纪严于国法”的刚性要求,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敬畏党纪国法,持续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表率。
坚持以案说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奋战干事创业的“主战场”。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天性。坚持以案说责,就是通过案例强调党员干部不仅要廉洁自律,更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旨在引导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从履职担当和行动落实的层面投身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主战场”“最前沿”“第一线”。开展以案说责,要着力聚焦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联系服务群众不用心不用情问题、为基层减负赋能不到位不落地问题,通过案例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道理说清楚,激励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更好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这是高质量开展警示教育的最终落脚点和价值体现。
(作者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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