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坚持”原则,其中一条是“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是坚持系统观念的重要内容。活力和秩序并不是非此即彼或此消彼长的关系,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有着良好秩序,呈现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并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活力是人民群众在社会活动中呈现出的创造力和生命力,是社会进步的驱动力。秩序是一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状态,是社会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社会如果缺乏活力,就缺乏创新的动力,就会缺乏生机而陷入死气沉沉的状态;社会如果没有稳定的秩序,就无法获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旺盛活力激发动力、以安定有序赢得长远,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
维护社会稳定,激发发展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社会风险易发多发,防控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到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表明我国在处理活力与秩序关系方面的认识和实践进一步深入。在平安建设方面,全党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入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群众期盼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全方位提升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的层次和水平,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成效更加可见、可触、可感,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得到发展。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社会治理方面,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在国家安全方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通过不断努力,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这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焕发生机活力,巩固社会秩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全社会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涌流、竞相迸发。在经济领域,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持续健全,活力潜力不断释放,经济高质量发展脚步更加笃定。在政治领域,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使人民的意志得以充分体现,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的创造活力越发生机勃勃。在文化领域,准确把握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我国社会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趋势,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迸发,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极大提升。在社会领域,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动社会改革。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要充分释放全社会创造潜能,鼓励科学家、企业家、文艺家等各方面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创新、创造。党中央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坚持人民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努力使改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把蕴藏于社会各种资源、各类组织、各个主体中的巨大活力释放出来,把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激发出来。在生态领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绿色成为新时代中国的鲜明底色,绿色发展的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势不可当;绿色低碳技术的划时代变革、生态环保产业的蓬勃发展,极大增强了中国经济的韧性与活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实践证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不断激发和释放活力的同时,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得到了不断巩固。这是我们能够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创造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的重要原因。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必须实现社会活力迸发与社会有序运行相统一、相协调,确保现代化事业在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中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活力已然成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力量源泉。在焕发活力的同时,还要保持经济有条不紊地运行、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实现活力和秩序在高水平上的动态平衡。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把握活力和秩序的关系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在理念层面,要把握好活力和秩序的辩证统一关系。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更高层面上实现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的相对均衡。例如,在数字经济领域,一方面要鼓励创新活力,让新技术、新业态等蓬勃发展;另一方面要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秩序规范。在制度层面,要实现政策的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在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时,政策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为创新和尝试留出空间。例如,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灵活政策激励企业创新,同时,也要有稳定的产业标准和质量监管机制,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执行层面,除了加强监管,也要避免过度约束。例如,在文化市场改革中,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内容的审核,确保其符合社会价值观和法律法规,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在艺术表现形式等方面,要避免过度约束,激发文化创作活力。
总之,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深刻把握好活力和秩序的动态平衡,使中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使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
(作者单位:西安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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